第1057章:新继承法(2 / 2)

远东王庭 程剑心 1656 字 1个月前

“废除嫡长子继承制,合法夫妇的婚生子女皆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梅纳德一边回答一边留意观察罗兰的脸色,然而他并没有从王子殿下的脸上看到情绪变化——罗兰只是专注倾听并且沉思不语。

办公室里陷入寂静,气氛突然变得有些紧张。

梅纳德目光炯炯的注视着罗兰,似乎在酝酿什么。柳德米拉扯扯罗兰的衣袖,掩饰不住内心的不满。若非刚才罗兰一再强调注意规矩,她恐怕会忍不住跳起来质问梅纳德提出这么一个包藏祸心的法案,到底在图谋什么。

似乎觉察到柳德米拉眼中的怒意,梅纳德微微一笑:“当然,这部法案针对的只是平民阶层,王室和贵族的情况相对特殊,不适合实行新继承法,我建议仍然沿用嫡长子继承制,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希望补充一条,王室和贵族的嫡长女也有同等的继承权,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思想可能有些激进。”

柳德米拉听他道出这条补充原则,暗自松了口气,眼中的怒意也淡了。既然新继承法不适用于王室,罗兰的王储地位也就不会因此受到动摇。梅纳德认为长女也应该有继承权,更是赢得了她的好感,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敢于公开主张男女平等需要很大的勇气。

罗兰仍然在沉思。他不知道梅纳德是出于什么心理提出新继承法,他也不是特别在乎王室继承权的例外条例,真正值得深思的是废除长子继承权将对社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梅纳德未必考虑过这些后果的利与弊,但是罗兰不能不慎重,因为在地球的历史上,关于嫡长子继承权的争论可谓旷日持久,不能用简单的好与坏来判断。

“嫡长子继承制”是封建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贵族爵位和家庭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其它子女——当然也包括私生子——没有继承权。

这种制度的好处是确保了王位和贵族爵位在继承过程中的稳定性,试图避免亲兄弟为争夺王位而手足相残——尽管现实中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最起码能够降低其发生频率。对普通家庭而言,长子继承权的好处是确保家庭财产的代代传承和不断积累。

但是,这种制度的弊端同样显而易见。王室实行绝对的嫡长子继承制意味着哪怕嫡长子是个疯子、白痴或者带有严重的先天疾病随时可能夭折,依照法律还是会登上王位,这样的君主显然无法妥善治理国家,甚至会为国家带来灾难。

另一方面,嫡长子继承制有利于土地和财富朝少数人手中集中,加剧社会阶层分化,是封建时代土地兼并、阶级固化、贫富差距悬殊等社会弊病的一大根源。那些得不到继承权的子女不得不离开土地和家族另谋生路,这种现象在地球上17~18世纪的欧洲表现的最为明显。当时欧洲各国大多实行嫡长子继承制,长子继承了家庭的绝大部分土地和财产,那些没有继承权的青年大多选择参军或者进入修道院成为神职者,也就是所谓的“红与黑”两条出路。

“我坚持认为长子继承权违背了人的天性,使我们从一出生就被强行划入不同的等级,长子和他们那些没有继承权的弟弟、姐妹处于不同的起跑线上,后者就算天赋出众也将受到压制,很难有机会出人头地。”梅纳德的言论流露出朴素的民权思想,这与他“觉醒派”法学家的身份正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