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狼窝虎穴(1 / 2)

纵兵夺鼎 夺鹿侯 1996 字 1个月前

高桥鞍与双马蹬不算什么精巧的玩意儿,甚至如果不是徐晃囊中羞涩,这种造型带着鲜卑人粗鄙审美的东西可能早就被燕赵武士们统统丢掉,泯灭在中原大地。但仅仅因为这个巧合,让燕北感受到使用这个物件策马奔驰的奇妙。

就是奇妙。

策马前行不再需要紧夹着双腿,而仅仅让身体前倾便能找到脚踏实地的感受,无比稳当;而除了稳当,更好的地方在于解放出先前作为平衡的双手……不过骑行片刻,燕北便意识到徐晃先前所说,要他将军都山一役缴获战马全部收回的意思。

燕北问道:“公明是说,鲜卑人并没有将这些用在所有战马上?”

“回主公,赏赐属下战马十匹,有高鞍者四、双蹬者二,仪制各不相同。”

燕北听着便有些感到诧异地看向徐晃,这个人虽立下大功,却没有一丁点的居功自傲,甚至连劝告自己的话也只是点到为止……真不明白,如此英杰为何会出现在杨奉的白波军里呢?

“公明的意思,是鲜卑人也并未将这两物作为军用,仅仅是贵族的玩物罢了?”燕北点着头,自坐骑上翻身跃下,提起马鞍说道:“派人将此物送往渔阳,让雷公寻匠人重新制作,好看一点、坚固一点。今后作为我军骑兵的制式装备,与当胸、覆面、侧帘、马鞋相同,以皮、铜、铁制成。”

有了这个,燕氏的骑兵便能形成庞大的战力。

事物的发展自有其规律,正如这样利于骑兵的装备出现在鲜卑一样,燕北认为这并非是因为汉人较之鲜卑人不智,而是利害不大的关系罢了。鲜卑常习游牧,他们的孩童在小时候便要熟悉骑术,而汉儿不是这样。

在汉地,精通骑术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燕北这样,以骑术、驯马、养马为生,诸如马奴、马夫、驿站传信的御者;另一类便是贵族,如士人、官吏、达官贵胄。前者在人生中没有可选择的余地,但凡在生存条件里不会骑马的大多都饿死或是自己的地位变得更加卑贱;而后者则在幼时便得到包括骑射在内的诸多良好教育,成年之后即便再艰难也能轻而易举地攀上马背。

直到近年来天下大乱,原有阶层被战乱打破,更多出身寒微的士兵迫于生计并在为诸侯效力拼杀的过程中得到骑马的机会,这才使得汉地出现第三类会骑马的人。

汉地并不存在发明出高桥鞍与双马蹬的土壤。

汉朝骏马虽然不少,但真正流散于各地的骏马却不多,能够用作战马的就更少了。因为这个原因,汉人对骏马的装备多在于令其乘骑更舒适、更不易在作战中死去。

而且这个时代,很少有人认识到制式的重要,事物大多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工匠也并不习惯像先秦时归于官匠一同打制兵甲器具……刀、矛、甲、胄,各不相同;马具的当胸、覆面、侧帘、马鞋,亦不同制。有些人为了防止马蹄被磨坏,给蹄子上裹着布帛或是皮质革鞮。

但燕北不喜欢这样,他要制定规制。

“公明,这件事你去做。在幽州募三千员额骑术精湛的骑手,组建你的校尉部,配六千幽地及鲜卑战马。”燕北说着,便定下要升徐晃为校尉的决定,“去辽东,我会传信辽东太守给素利部足够的赏赐。招素利入邺,告诉他燕某会为他上表朝廷封鲜卑东部单于,将部众交给他的弟弟成律归统领,让鲜卑人与边地汉人通婚,孩子做汉姓,居住在城池中。”

鲜卑,也到了需要变法的时候了,但这并不像归附汉家的乌桓或是匈奴人一样……燕北认为那样的归附并不彻底,会留给边郡很大的隐患,倒不如彻底去掉他们的姓氏与群落,用更加漫长的时间消融在汉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