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早打完了(1 / 2)

纵兵夺鼎 夺鹿侯 1737 字 1个月前

论及行军布阵领兵放马的才能,不要说燕北信不过颜良文丑,就算是他们自己都信不过自己。或许他们本有机会成为天下间数一数二的名将,每个人生来天赋有所不同,这决定了一个人所能成就的上限,但后天积累的经验更加重要,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成就最低的下限。

两个原本能成就名将的武士,被燕北扼杀在途中,颜文二将所受俘时,正处于袁氏南奔另立根基的上升期,他们投入的最后一场战争,每人才不过领军三四千,这已是自袁绍奔逃上东门后他们所统帅的最大战阵。可在他们受俘之后,袁氏失去爪牙,不再向北作战,燕北亦将目光转向更有威胁的内忧,使双方停战年余,给了袁氏充足休养生息的时间。待再度争夺北海,袁氏所拥兵势便达到数万,但颜良文丑却没能得到这种难得的领军经验。

可若说折冲战将,颜文二将亦是当仁不让。

整个燕氏能在这方面超过他们二人的,屈指可数!

颜良文丑不算悲哀,人生的命数三分在天七分在人,与很多人相较而言他们是幸运的,至少还拥有成为名将的机会。袁氏中最有机会成为名震天下之骁将的不是他们,是已经殒命多年的淳于琼。那是袁氏当中最出色的人选,性情刚烈即便兵败亦不假辞色,倘若非破伤风致死,他的威名与才能将足矣令袁氏扭转危局。

世人本就不公,皆以成败论英雄,以至后人贪生怕死,这难道还能是前人的过错么?

鲜卑东部落西北去七里之外,与部落中相互僵持甚至骨进几近败势的危局不同,弥加在此处埋伏手中紧握的四千鲜卑勇士,以步骑结阵环卫其间,尽管被太史慈发觉位置却临危不乱,以部落中最精锐的部下据守近半个时辰不显败绩。

太史慈将步骑冲突三次,三次却都为鲜卑军猛烈的箭雨袭击而击退。

弥加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去岁冬季鲜卑之所以能与甲兵锐利的燕军在幽、并边境交手并不落败的原因是他们依靠高鞍、双蹬,在战场上稳压燕军骑兵一头,以至其不敢冲锋;今时今日,初初见到燕军骑兵在马背上扬威的模样他便知道汉人已经学去双鞍的技巧,他们的骑兵优势不复存在。

这令弥加尤其悲愤,盖因体内酒液的作用,让他情绪突出甚至呼喝之间便流出泪来。苍天何其不公!为何汉人的文韬武略他们学起来要穷尽一生、锻铁炼钢更是无稽之谈,身为东部落大人的他集结所有工匠,却没办法拿铜块炼出一口铁锅!

可汉人学他们的高鞍双蹬,却只要一个隆冬,一个隆冬啊!

匈奴人究竟是凭什么欺压汉人一百年?

燕北若是知晓弥加此时的悲愤,他一定会用极其同情的心态……笑出声来。

拿着铜块能炼出铁来?没有高炉就是把铁矿送到鲜卑部落也练不出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