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接下来就是那个路数:“我苦命的女儿呀”着着眼泪就流出来,絮絮叨叨能上一晚,尉迟明月已经吃过几次苦头。
她就怕母亲如此,所以只能沉默,无奈等着别人安排自己的命运。
按照事态展,她的婚礼怕是遥遥无期了,其中缘由,起来就让人郁闷。
杞王到蜀王府吊唁的次日,子亦亲自到灵堂吊唁,蜀王的葬礼按着礼制有条不紊进行着,因为这个缘故,原本即将进行的子大婚,自然也要往后延缓。
原本云集邺城的权贵,本来是要参加子册后大典,如今意弄人,喜事被丧事取代,他们自然是要参加蜀王的葬礼,许多人和杞王父子一般,没有离开邺城。
而身为蜀王的孙女,西阳王妃尉迟炽繁自然也得留在邺城,为祖父守居丧礼,孙、孙女为祖父服丧为齐衰,若按周礼那么得服丧一年。
当然这不是真的就要服丧一年,自汉以来,丧期之数,以日易月,一年十二个月,那么只需要服丧十二日即可。
待嫁的尉迟明月同样要服丧,其婚事近期就不要想了,且不她本人亦是蜀王孙女,其父尉迟顺,按礼得为亡父斩衰三年。
三年就是三十六个月,若按以日代月,莫非三十六日就结束了?
此乃大不孝!
子崩,太子即位后要以国事为重,所以在悲痛欲绝之下以日易月,这是可以理解的;重臣的父母去世,如果国事离不开他,那么子下令夺情以日易月,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其他人,子为父服丧敢以日易月,三十六日后就回来继续当官,那就是大不孝,可以称之为恶行。
蜀王世子尉迟惇,即将继蜀王位并继任丞相,要主持朝廷事务,所以子必然会“夺情”,而尉迟顺、尉迟佑耆不可能有理由得到如此待遇,为亡父服丧期若是草草了事,这不是大不孝是什么?
尉迟顺为蜀王在世诸子之中最年长者,又是嫡出,按世子之位本该归他,奈何蜀王当年续弦,弄出两嫡妻来,王氏所生之子也成了嫡子。
一番权衡利弊之后,蜀王世子之位归了四郎尉迟惇,三郎尉迟顺的地位就有些尴尬:他算是嫡子之中年纪最长者,却不是蜀王的继承人。
如今若真是服丧三十六日便结束,那可是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不孝:是不是对蜀王未立你为世子不满?人伦纲常还要不要了?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父再有过错,做臣、子的都得孝顺!
不别的,就是言官的弹劾奏章,还有朝野内外的舆论,都能让尉迟顺羞得无地自容,尉迟丞相劳苦功高,结果家里出了不孝子,若是不处理,让下人怎么看?
尉迟家再怎么权势滔,最基本的脸面总是要的,世子要赶紧接任控制局面,其他儿子就得为亡父服丧,尤其尉迟顺,一切都得按照规矩来。
以日易月不可能,但是否服满三年丧期也是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会衍生出另一个问题:他的女儿尉迟明月,还要不要出嫁当皇后?
嫁?父亲新亡,做儿子的在丧期内嫁女办喜事,这算什么?
不嫁,待得三年丧期满,尉迟明月都快满二十岁,子和一个逾龄女子大婚,这太失礼了,而大周的皇后之位也得空三年,这算什么事?
更别三年时间,可以生很多事,皇后的人选只能是尉迟家的女子,不允许出现任何意外,别人倒是希望拖,可尉迟家的人决不希望拖。
子下旨尽快举行婚礼册封皇后?
子在丞相过世后不久便举行大婚操办喜事,虽然皇后是丞相的孙女,但如此行为,和丧礼上张灯结彩吹锣打鼓哈哈大笑有何区别?
若如此行事,那么子在世人眼中,就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望之不似人君!
可想而知,围绕这几个问题,还有得折腾,是否会弄得场面难看,那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