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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国 爱吃大包子 5169 字 1个月前

东庭大草原边界,

大地苍茫,晨曦才缓缓地从东方乳白色的天际爬上来,

草原上还在留恋的白雾,在晨曦中反射着一层淡淡的白光,远处火红色的太阳就在这片白色雾气中缓缓升起,

这是一个生机盎然的早晨,随着阳光升起,万物复苏,白雾渐渐的融化,露出六月大草原成片翠绿色的蓬松野草,

融化的露水在野草间凝结成一颗颗滚圆的水珠,悬挂在草叶上摇摇欲坠,在金色晨曦的照耀下散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

“踏踏”

随着一阵激扬的马蹄声,一骑快马如同风驰电逝,从一条流经草原的河流旁的茂密树林穿过,马蹄飞扬,不时溅起地上尚未完全干涸的泥土,却没有发出应有的紧密蹄声,马上骑士一袭黑色长袍,胯下战马也是黑色,

人马都如仿如融入黑夜里的幽灵骑士到人间来勾活人的魂魄,如果不是远处的天色有些微亮,仅仅凭借肉眼,几乎很难发现这名黑袍骑士的行踪,

战马奔跑的速度极快,黑袍骑士的脸上却满是谨慎,直到看见远处边界上突起的山丘,才终于露出一抹如释重负的微笑,

近在咫尺的边界线,让骑士忘却了千里奔袭的疲惫,越过这片土坡,前方就是自己的家乡了,想到这里,骑士不由感到身上一阵热血沸腾,迅速策马向前,

当骑士冲上一座小草丘的斜坡坡顶,“铮!”弓弦震响之声扑面而来,

一支劲道十足的箭簇如同电闪,从旁边伪装的草丘堆里疾射而出,时间角度均拿捏得无懈可击,几乎避无可避,箭才刚刚离开弓弦,眨眼已射入仍在马上疾驰的黑袍骑士的肩头。

“啊”马上骑士发出一身痛苦的闷哼,“噗嗤”一蓬血花从黑袍骑士的肩膀位置溅射出来,

黑袍骑士惨哼一声,被射穿肩膀的利箭的惊人力道带得整个人变成往后抛跌。“蓬”的一声,马上的黑袍骑士重重的掉在草地上,翻滚了几下,落入齐腰深的草原灌木中

“妈的,射中这个家伙了!”旁边树林里传来一低沉的欢呼声,

两个人影从树林里跳出来,一人速度极快的向黑袍骑士冲去。另一人则猛的拉住向前急冲的战马的缰绳,

势大力沉的一扯,竟一把抓着仍在往前疾冲的战马的缰索,并借战马疾冲之力,如同山间猿猴般飞身跳上马背,坐个四平八稳。

战马在受惊下跳蹄狂嘶,或者是感觉到自己的主人已经不在,暴躁的来回跳跃。却没法把马背上的人甩掉,过了一会,战马被驯服。才从新转回黑袍骑士的旁边

“怎么样?”骑在战马上的是一个身穿着黑色游骑兵锁甲的年轻人,他年轻朝气的脸上闪着一层兴奋的光泽,头上盘着库吉特人特有的双鬓长髻,

皮肤有些黝黑,但双眼明亮,手足修长给人一种敏捷异常的感觉,从他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驯服一匹受惊的战马,就知道此人对于驯马颇有一套办法,

他那名刚才奔向黑袍骑士的同伴,是一个年纪稍长一些的中年人。身上穿着轻便锁甲,外面还罩着一件用羚羊皮制成的外夹克,

这样的装扮在边界上的东庭游骑兵里很常见,只是他肩膀上的两枚弯月标志,代表了他的身份是一名边界巡防军的斥候队长,这样的斥候往往都是由部族中的神射手担任。

在仔细看了看黑袍骑士明显发黑的脸和嘴角流下的血迹,他才有些神色凝重的从灌木中站起身,看着已经躺在草丛中不动黑袍骑士尸体,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骂道“真是晦气,已经死了,要知道这个家伙如果活着,至少也值4个金币的!现在只能带回去一具尸体,能够换取一个金币就不错了”

“不会吧,怎么会死呢?”马背上的年轻人脸色微变,有些不敢相信的失声说道“我只是射穿了他的肩膀,无论如何也不会致死啊,难道我射偏了,直接射穿了他的心脏

“不是,这家伙应该临时服食了某种极厉害的毒药,见血封喉的那种!”

斥候队长站起身说道,才扭过头来看了看年轻人胯下的那匹战马,说道“这是一匹训练有素的战马,这家伙应该是白日潜伏,晚上赶路,

一般的边防军就会很难注意到他的存在,战马的四蹄也都用特殊的手法包裹着皮革套,所以可以踏地无声,

如果不是上次他进过这里时,不小心留下了暴露自己的马蹄印,我们也不知道这里竟然会有人通过,更不要说在这里阻击到他!“

“我就不信,这个家伙身上就没有留下一点有用的东西?“

年轻的东庭斥候从马背上翻下来,在黑袍骑士的尸体上翻找着,将战马包囊里的东西一件件的扔出来,

“不用找了!“年长一些的斥候队长摇了摇头说道“一个老练的信使,除了一般的远行装备,你不会有任何发现,这是北地人特有的方法,

只靠口传,如若遇敌不能脱身,便服毒殉死,我虽然以前听说过,但真正碰到却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家伙,往往身上都背负着极为机密的使命!”

“好吧,这家伙还真是什么也没有!“

年轻人有些丧气的停下手,战马的包裹里除了一些远行用的水袋和干肉,什么也没有,如果唯一还算有价值的,

那就是这名黑袍骑士的靴子非常新,应该是刚刚购买不久,

“看啊,总算有一个不错的收获了最新章节!“年轻人双眼明亮的兴高采烈的举起从尸体上脱下的靴子,这是一份丰厚的战利品,

在偏僻的东庭边界,因为交通不便,大部分东庭人都是常年穿着自制的皮革毡毛靴,像眼前这一双精美修饰的高档皮靴,就算是东庭贵族中也很少有人穿,

如果拿到集市上去卖,最少也能够换到十头羊。这对于普通的东庭牧民家庭来说,是一笔非常不错的收获

中年斥候队长的目光聚焦在年轻人手中的马靴上,有些犹豫的说道“这双皮靴不错,比上次我在毕苏丹集市那里看见的还要好。

如果我没有看错,这应该是多罗克人最喜欢用的装饰纹路,那些多罗克人最喜欢用云彩,花草来装饰了,年初的时候,我还跟着商队去过多罗克呢!

战马的状态也很好,靴子和蹄铁亦是新的。看来只走过几天的路,你说他会不会是从多罗克人那里来的”

“这个可说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