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粤海关这些合规的礼物,在乾隆二十四年粤海关征收洋船进出口各项归公规礼清单中,就列了收费名目,有100多项。一艘洋船入关,先要交丈量费、通事费、管事费、库房费、稿房费等等……
这100多项加起来,就是粤海关可以合法收的规礼,洪仁辉却不知道,他以为只有正税才是合法的,这些规礼都是官员私自收取的非法收入。其实这些非但不是私自收取的,虽然不上交国库,可这些规礼是会上交给乾隆的。
按照规定,一艘洋船正课为1950两,一次性征收。但洋船规礼银,进关要交,出关还要交。洪仁辉向乾隆控诉的规礼单上,一进一出,规礼计有68项,进关规礼30项,收银子1125,96两,出关规礼为38项,收银子533,8两,规礼银共计1600多两。
这68项,只是针对船的,另外还有针对货的,叫做分头。外商买货,所付货款,按银两算,每两都要由粤海关抽头。一两货款要抽0054两到006两。
这些钱收上来怎么分呢,惯例是规礼的三分之二归海关监督,剩余的归他的家人。为什么是他的家人,因为粤海关归内务府管理,内务府本质上是管皇家事务的,是乾隆的私人机构。所以内务府的管理很有家庭管理特点,内务府的职务,往往都是皇帝给亲信的好处。
粤海关属于内务府下辖的机构,也有这种特点。皇帝将粤海关交给亲信管理,亲信则带着自己的亲信,一般都是家人、亲戚上任,由他们把持海关的各个职位。规定是可以带六十个人的,但一般都会多带几个,毕竟是发财的机会,当然要尽量照顾家人。比如李永标做海关监督的时候,就带了73人,包干了海关所有事务。
这些人不但瓜分规礼的三分之一,而且勒索的情况不可避免,利用职权收各种灰色收入,比如英国人曾记录过这样一个案例,有艘英国商船进港,海关丈量人员是从船头量到船尾,塞了银子后,就改为从前桅量到后桅。丈量后,要缴船钞,先是开价2000银两,经讨价还价并送上320银两后,500银两了事。
因此粤海关真的很肥,林则徐的得意门生冯桂芬,在校邠庐抗议罢关征议一文中曾提到粤海关,说海关看门人月薪都有800两银子。
但底下人拿到的只能是小钱,粤海关监督拿到的,其实也不是大头,他上面还有乾隆。由于规礼是正规合法的收入,还有账册记录,因此这块收入海关监督也不敢多拿,大多都拿出去孝敬了上边。一般是通过内务府大臣和珅报,每年不下100万两。
大头都孝敬了上边,海关监督当然不会满意,所以他们就会开发新的收入。典型的是乾隆四十六年,海关监督李质颖上任,先是拿生丝贸易旧例做幌子,重提限制每船生丝超过一百担的旧规。此时生丝、茶叶贸易已经是最大宗贸易了,洋船动辄采购上千担。旧例早就过时了,也没人提。
李质颖明白是找茬,当时的十三行总商潘振承马上送去了4000两银子,李质颖才放过了这事。这笔钱潘振承跟东印度公司协商,由东印度公司承担了成本。
如果这笔钱是一次性的,随机性的,那就属于勒索。
但是之后潘振承担心海关日后还会重提旧事,潘振承打通关系,以每担生丝额外抽取5两银子给海关监督为条件,让海关监督宣布废除限制。这5两银子,东印度公司表示愿意承担,就形成了给总督的常例礼物。
这种新开辟的“礼”,又不再官方记录的规礼清单上的项目,就不是规礼,被称为陋规。是不合法却又有一定规矩的收费,所以是陋规。
同样是这个李质颖,在第二年,东印度公司为弥补因英法战争导致的财库银根紧缺,派战船偷运鸦片到广州出售。清朝早在雍正年间就下令禁止鸦片售卖,在海关监督索取巨额礼银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成功将200箱鸦片运到广州出售。
这种偶发性的,一次性的收礼,也是海关监督的重要收入。
这就造成官府记入税册、账册的海关正课与规礼加起来,一艘船收3600多两银子,可其他的各种不确定性收费,却让英国人都难以忍受。如果平均下来,一艘船所收的费用,恐怕都能超过5000两。
所以朱珪说,海寇收的税不高。
整个国家都处在这种不透明的征税状态下,所以才有后世专家认为中国古代的税收,是世界上最低廉的情况下,老百姓却感到苛政猛于虎,在王朝晚期甚至会官逼民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