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计赚擒虎(2 / 2)

“主公,此罪长梃自领之,何须劳烦他人?”陈长梃只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就牵扯到外人了,这于理不合啊,更不符合他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原则。</p>

张顺以目示之,说道:“萧兄弟若是不愿,你自可全担其罪。”</p>

“阁下仁义,萧某这点罪还是受到了的。”萧擒虎见此罪比杀头之罪轻的多,又考虑到真杖责陈长梃二十棍,再劳役三个月,说不得棍伤发作,他小命便没了。</p>

萧擒虎常受大户邀请捕猎猛兽,看家护院,深知这些个大户人家心狠手辣,其时家仆佃农冤死者不知凡几,便有心护他一护。我知道有些狠辣的大户,专门雇佣一些官府中的“专职皂吏”。</p>

这些鹰犬之辈,平日练习梃杖,就用稻草做两个假人。一个稻草中放砖头,一个稻草外裹纸张。练习完毕,打带砖的稻草人,看起来很轻,其实转都打碎了;打裹纸的稻草人,看起来打的很重,其实连纸都没有破。这样的话,这些大户人家一边可以假仁假义,一边可以随意杖杀奴仆。</p>

可是萧擒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却哪里知道他面前这个“大户人家”更是心狠手辣,竟是想赚他入伙。</p>

明代杖刑以大荆条为之,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大头径三分二,小头径二分二。原本杖刑,背、腿、臀分受,至宋则脊、臀分受。至金元之时,因脊近心腹,遂禁击背,于是杖刑皆为击臀。</p>

张顺开始不知道,等到刘应贵按照规定拿来刚刚削好的大荆条,准备扒陈长梃和萧擒虎的裤子时才知道。便连忙制止了他们,说道:“此皆壮士也,安能以常人辱之?改击脊背吧!”</p>

他又见刚刚削好的大荆条比较粗大,按照后世度量衡,基本是长一米一多点,一头粗十厘米,一头粗七厘米。说是荆条,实则是木棒也。便下令道:“如此木棒,击打后背几乎要人性命,且换之。拇指粗细即可。”</p>

刘应贵得令而去,众人皆称赞张顺仁义,弄得张顺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时候布条已经被煮好,马道长亲自过来给张顺包扎。张顺此时疼的厉害,又不好意思当众龇牙咧嘴。便找点事情,转移注意力,问道:“此处虽是崇山峻岭,人口众多,往来行人络绎不绝,何以有猛虎出没?”</p>

萧擒虎见此人确实仁义,与常见大户人家不同,便实话实说:“其实这事儿还是因我而起。”</p>

“哦?此话怎讲?”张顺来了兴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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