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应淮深吸一口气,摆了摆头,整理好思绪重新回归到工作当中。
他操控着挖掘机,冰冷的机械大爪子朝着山体挖下去,转眼间就挖出了一个大口子,随后他将其中的泥土,石头,树枝等杂物一同送到卡车的车斗里面,重复的动作不知道干了多久,总算是到了下工的时候。
周应淮跳下挖掘机,锁好驾驶座的门后,就跟着不远处来找他的赵志高一起结伴往知青点走去。
赵志高是个活泼性子,一路上嘴巴就没停过,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没多久就到了地方。
一进院子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饭菜香味,周应淮下意识地朝着厨房看过去,其他人也都闻到了,一个接着一个争先恐后地往厨房跑。
“这些人怎么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一样?”赵志高一边吐槽着,一边加入抢饭大军,走的时候还不忘催促周应淮,“淮哥快点儿跟上,不然等会儿都被他们吃完了。
闻言,周应淮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随后迈步跟了上去。
刚进门,迎面就撞上了正端着菜往餐桌方向走的程方秋,两人打了个照面,她抬起头见是他,原本淡淡的情绪马上就有了变化,欣喜喊道:“周同志。”
这甜甜的一叫,让周应淮只觉得心中咯噔一下,随后快速跳动着,似乎下一秒就能从胸膛跳出来,明明以往见到她都没有过这样的情况,今日是怎么了?
“周同志?”程方秋见他只是望着自己发呆,久久未言,而不远处又有一堆人看着,她只好开口又喊了一句,并摸了摸自己的脸,半开玩笑地问道:“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她的话成功让他从自己的思绪当中回过神来,随后反应迅速地上前接住她手中的大碗,“小心别烫着。”
程方秋等他端稳后才松开手,歪头笑道:“谢谢。”
“不客气。”周应淮摇了摇头,将大碗端过去后,就在赵志高身边坐下,一众人见他动筷子,方才兴高采烈地开始吃起了晚饭。
程方秋和何生慧坐在院子门口聊天,等他们吃完后,就开始收拾起了厨房,等收拾得差不多,也就准备回家了,何生慧大儿子来接的她。
“没多少了,我来收吧。”
“那行,谢谢啦。”
何生慧走后,没几分钟程方秋也忙完了,把手洗干净,刚走出厨房的门,就看见技术员们拿着换洗衣物结伴准备去河里洗澡,周应淮也在其中。
想到什么,她开口喊住了周应淮,一群人齐刷刷扭头看向她,在这么多注视之下,她没有丝毫慌乱,直接大方开口道:“周同志你手臂受伤了,最好不要下河,万一伤口感染了可就不好了。”
“不至于吧?”赵志高挠了挠头,看向周应淮的手臂,袖子挡住了些许,让他看不清楚,但是淮哥卫生院都没去,肯定不是什么大伤口。
村里的大河清澈见底,看着挺干净的,应该不会感染吧?
再说了,他们都是大老爷们,平时有个小磕碰的也不少,还不是照样下河?也没见有什么事情啊,淮哥身体比他们都强健,更不会当回事了。
自己烧水洗澡多麻烦,还不如去河里随便洗洗来得方便。
但程同志也是好心提醒,淮哥脸皮薄不好意思拒绝,就由他来道谢婉拒吧。
想到这,赵志高勾起笑容,缓缓道:“谢谢程同志了,但是......”
“嗯,那我不去了。”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的一道声音给打断了,赵志高顿时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向乖乖往回走的周应淮,这还是他淮哥吗?那个怕麻烦,喜欢速战速决的男人去哪儿了?
而且,是他的错觉吗?他怎么看见淮哥那嘴角往上扬了?
可再看过去,淮哥还是那副平淡如水的表情,一定是他看错了,对,看错了,不然淮哥在暗爽什么?!
“我就先回家了,明天见。”程方秋朝着周应淮挥了挥手,后者也鬼使神差地学着她举起手挥了挥,只是姿势怎么看怎么别扭,完全没有她做出来的可爱自然。
程方秋偷笑两声,收回手,转身离开,很快消失在了大家的视野当中。
周应淮收回落在她背影上的视线,刚准备回房,就对上了赵志高复杂的眼神,他挑了挑眉头,“天快黑了,你们还在这儿磨蹭什么?”
“马,马上走。”赵志高收回快惊掉的下巴,连忙回道。
周应淮点点头,没再管他,独自回房,等进了屋子,在自己的床位上坐下,就看见了枕边放着的一条手帕,素色布料上沾染着突兀的艳色,有些扎眼。
一看到这条手帕,他就不受控制地想起当时山中发生的一切,她扑进他怀中,害怕得瑟瑟发抖,但还是红着眼睛关心他,为他包扎……………
呼吸有一瞬间变得粗重,他上前捏住手帕,指腹摩挲两下,上面的血早就干了,深红的颜色黏在上面,估计不好洗,他还是买一条新的还给她吧。
上次他去公社供销社没有瞧见有卖手帕的,看来只有县城有了,下次休息日他得进趟城了。
日子一眨眼过去好几天,程方秋在这段日子里成功和技术员们打成一片,也基本记熟了每个人的名字,与此同时她和周应淮的关系也越来越微妙。
看着和她对视没两秒就匆忙移开视线的男人,程方秋眸中闪闪,可还没等她得意地笑出来,就听见院子外面传来一道俏丽的女声。
“淮哥!你在哪儿?我来了。”
吃饭的众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有人发出疑问,“我咋听到了小莲的声音?”
“我也听到了。”
有人附和,那就证明这不是幻觉,是真的!意识到这点,平时视吃饭为人生头等大事的大家纷纷放下饭碗,不约而同地冲出了厨房。
一时之间屋内只剩下了程方秋,周应淮和何生慧,三人大眼瞪小眼,终究是抵不过好奇心,程方秋率先看向周应淮,疑惑发问:“谁在喊你啊?”
她还以为这个村子里面只有她脸皮厚,能毫不客气地跟着所有男生一起叫周应淮淮哥,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位呢?听上去还跟周应淮很熟的样子。
出于女人的第六感,程方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周应淮皱起眉头,刚想回答,一个粉色身影就出现在了厨房门口,她身后跟着浩浩荡荡帮忙提行李,献殷勤的技术员们,一时之间将她衬得犹如高高在上的小公主。
说是小公主其实也不为过,因为她的穿着和长相都跟周围朴素的环境格格不入。
身材娇小,穿着一条粉色布拉吉裙子,方领领口缝着一圈精致的白色蕾丝,衬得她肌肤白皙,可爱的学生头短发,额前别着一个花朵样式的发卡。
这个穿搭放在后世可能有些土气过时,但是放在这个年代却是走在了时尚前端。
一张小小的瓜子脸上挂着一双葡萄大的黑亮眼睛,忽闪忽闪的长睫毛也藏不住她眸中印出的高大身影。
她风风火火跑到厨房门口,却在这个时候扭捏起来,迟迟不敢往前走,好半响才像是终于鼓起了勇气,小心翼翼地朝着餐桌的方向走了过来,甜美的嗓音再次呼喊道:“淮哥。
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周应淮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沉声道:“你怎么来了?”
这语气属实称不上好,沈希莲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咬了咬下唇,委屈巴巴开口解释道:“你们这儿不是差人吗?我爸就让我来帮忙。”
其实是她放假在家,听到父亲跟母亲在聊这件事情,主动要求来的,她爸不同意,她还求了很久,才让他点头。
但这些话肯定不能说出来。
“你又不是厂里的正式员工,让谁来帮忙,也不该让你来。”这话说得毫不客气,甚至有些指责父的意思,一时之间屋内的气氛格外沉重,没一个人敢开口。
见状,赵志高只能硬着头皮上前打圆场,“淮哥,小莲她又不会拖后腿,厂长让她来,肯定有厂长的打算,有可能是厂里太忙了,人员不方便调动呢?”
这理由找的勉强,任谁也知道这只是个借口,但没人会戳破。
周应淮冷冷瞥了赵志高一眼,但无法反驳的是沈希莲的确不会拖后腿,她从小在厂里长大,现在又在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她的知识储备甚至比一般的技术员还要多。
可是她留在这里麻烦大于帮助。
所以周应淮依旧冷着脸,“我们这里都是男同志,你一个女同志住在哪儿?太不方便了,还是......”
“大队长说了,让我借宿在他家,我肯定不会拖后腿的,淮哥你就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话音刚落,沈希莲就红了眼眶,说哭就哭的样子直接看呆了一旁的程方秋,好家伙,这比她还会演戏。
“就是,小莲来都来了,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总不能让她现在回去吧?车都没了。”
“淮哥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小莲都快被吓哭了,再说了,这可是厂长的命令。”
有人为了讨好沈希莲,你一嘴我一嘴的开始帮她说话,可是当事人却气红了一张脸,“不准你们说淮哥的坏话,他都是为大家考虑!”
被倒打一耙,大家却敢怒不敢言,谁让人家是厂长的女儿呢?得罪了她可没有好果子吃。
周应淮冷眼看着这一场闹剧,没再开口,这也就相当于默认让沈希莲留下了。
沈希莲松了一口气,脸上重新带上了笑容,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了周应淮身边的位置上,娇笑道:“光顾着赶路,我还没吃饭呢,饿死了,这是谁做的啊?看上去好香。”
“这儿有人了,别坐这儿。”说完,周应直接抬眼看向赵志高,“不过来吃饭?”
“啊?”赵志高不敢得罪沈希莲,可也不敢得罪周应淮,夹在中间都快急哭了,好在沈希莲尴尬了几秒,便主动站了起来,给赵志高让座,这件事才过去。
“小莲,这里还有一把空椅子,你坐这儿吧。”
有人从灶台边上撒了一把椅子过来,替站着的沈希莲解了围,她顿时松了口气,勾起唇角,正要道谢,视线余光就瞥见了一抹窈窕身影,待看清对方的长相,她是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长这么大,她自认已经是长得挺漂亮的女生了,可是今天在见到她后,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就算她穿着朴素,可是那一张脸却依旧耀眼,黑发红唇,身材高挑,一颦一笑都充满了别样的韵味和魅力,能轻而易举让人为她倾倒。
“小莲?”这一声堪堪让沈希莲回过神,她刚要收回视线,就见那个女生看了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撞在一起,让人心跳都漏了一拍。
沈希莲睫毛颤了颤,见对方冲自己笑了笑,她也下意识地回了个微笑,算是互相打了个招呼。
经过这一打岔,沈希莲将自己的注意力暂时从周应淮身上收了回来,转而朝着身侧人打听起了这个女生的身份,在得知对方是大队长安排过来给他们做饭的村民后,心中莫名松了口气,腰板都挺直了些。
村里人啊......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希莲还是产生了高人一等的想法,她勾了勾唇,不再关注程方秋。
而程方秋完全不知道沈希莲心里的小九九,她正在听何生慧小声八卦着:“这女同志一看就喜欢周同志。”
程方秋没有搭话,但是却无声附和了一句,的确,沈希莲毫不掩饰对周应准的喜欢,简直可以说是摆在明面上了,这态度比她还要直白。
但是看周应淮的态度,似乎是对她并不感兴趣,甚至有些不耐烦?
看来同样的表达方式,换一个人来做,就会是不一样的效果。
但不管怎么样,情敌的出现还是让她产生了一丝危机感,而且这个人还是书中提到过的一个角色,干部子弟,出身优越,在原主嫁给周应淮,搬进省城后就各种使绊子,两人没少大打出手。
这个女人不简单,是个难缠的!
程方秋眯了眯眼睛,看来,周应淮这块大饼得抓紧时间早点儿吃进嘴里了。
她的感受没有错,自打沈希莲到来后,不管是知青点还是施工现场都能看到她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在周应淮身后当小跟班的场景,都可以用寸步不离来形容了,程方秋都没能找到机会单独和周应淮说上一句话。
村里也有不少人发现了这一点,有人说他们郎才女貌,很是般配,女追男隔层纱,相信沈希很快就能把周应淮拿下,两人和和美美地回省城领结婚证。
也有人反对,说要是能拿下早就拿下了,这明显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不管外界声音怎么说,沈希莲依旧我行我素,半分都没有收敛。
*
“我看那姓沈的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的,还是厂长的女儿,怎么周同志就是不动心呢?”
“喜不喜欢都是看眼缘,没眼缘都白搭。”
隔天是休息日,傍晚下工后得了空闲,大伯母常春兰就抱着衣服来找丁夕梅串门子了,两妯娌平时关系不错,也喜欢偶尔说两句八卦,所以此时凑在一块了,不免也说说村里最近的新鲜事。
程方秋坐在一旁帮忙摘豆角,听见她们说的话手一顿,随后又继续若无其事地将摘好的豆角放进木盆里。
“晓花下个月月初摆酒席,你们可一定要来啊。”常春兰笑着提醒了一句,说是月初,其实也没几天了。
丁夕梅娇嗔她一眼,“忘记啥事也不能忘记这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