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四百三十四章 条件艰苦了点(1 / 2)

佣兵的战争 如水意 1848 字 2个月前

梁栋赶紧打开了对讲机,听着里面没声音于是立刻急声道:“老鼠呼叫头羊,敌人的阿帕奇停止开火,有大量的士兵围住了羚羊还在缩小包围圈,他们要抓活的,完毕。”

“我已经被包围!重复,我已经被包围,敌人非常厉害,羚羊伤亡已经超过三分之二,逃生已无可能,救援已无必要,我将在合适时机自杀,完毕!”

梁栋刚刚把话说完,对讲机里就响起了沃尔维克斯基的急促讲话声。

沃尔维克斯基的话说的很急促,很绝望,但是真的很平静,他肯定没有慌,只是已经接受了命运而已。

“坚持住!坚持住!眼镜蛇,坚持住!”

沃尔维克斯基没慌,听声音倒是高扬急了起来,梁栋暗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道:“没看出来,眼镜蛇这一副学生样子的倒真不是个怂货。”

在高扬和沃尔维克斯基对话的间隙之中,梁栋沉声道:“眼镜蛇,我就在你附近,敌人的武装直升机已经停止攻击,看样子他们是要抓活的,你们还有机会的。”

话说到这里,梁栋觉得自己必须加快行动了,虽然他一个人确实能做的有限,不过作用有限,那也能起到点儿作用啊。

一个突击手,一个华夏培养出来的合格步兵,一个出色的炊事兵,能做些什么呢?梁栋自己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梁栋的枪是一把hk416,撒旦现在的用的步枪挺杂的,突击手有时候会统一用hk416,有时候会统一用scar-l,但大部分时间只要不是有什么要求必须枪械统一的任务,还是由着个人想用什么用什么。

梁栋最熟悉的枪是58毫米口径的95,但是58的子弹不好找,或者用ak枪族也能对付,可梁栋还是更喜欢小口径,而ak74对他来说口径又太小了,545的子弹弹道他不熟悉。

在美国待了时间也不短,梁栋有时候也会去靶场打上几枪过过瘾,而在美国最常见的步枪就是ar枪族,于是梁栋对于4这个型号的民用版步枪非常熟悉,所以他就选了一把hk416作为主用武器。

其实在山地战之中很少有接近到二三百米才开枪的机会,所以山地上用762口径的步枪更合适,撒旦不少人就换成了hk417或者scar-h,但是呢,梁栋的主要任务是做饭,虽然他防弹衣不离身,步枪不下肩,但背着762口径的步枪就太累赘了,于是也就一直把hk416用了下来。

枪,是556毫米的突击步枪,离远了没什么鸟用,子弹,梁栋身上只有四个弹匣,加上枪上的一个弹匣,一共也只有五个弹匣150发子弹。

手枪没有,手榴弹没有,枪上也没有瞄准镜,夜视仪也没带,大白天出门谁带那个,满身上下和作战有关的东西,也就是一把枪外加一个对讲机,除此之外梁栋连把刀都没有。

比起武器上太少带来的劣势,梁栋更加郁闷的是他身上穿的还是一件白袍子,虽然说防弹背心罩在了白袍里面,但头上却连头盔都没有只是一顶格子头巾,唯一让他觉得习惯而且熟悉的,也就是脚上的一双靴子了。